校内兼课申请表
发布时间:2023-10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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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兼课申请表
姓 名 | 岗位 | 职 称/学历 | ||||
所在部门 | 教研室 | |||||
兼课所在院部 | 毕业专业 | |||||
申请兼任课程 | 授课班级数 | |||||
课程总学时数 | 教学周数 | 平均周课时 | ||||
课程所 在院部 意 见 | ||||||
所 在 部 门 意 见 | ||||||
教务处 意 见 | ||||||
分 管 领 导 意 见 | ||||||
备注:辅导员兼课,“所在部门意见”一栏,除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外,还需由学生处签署意见。本表一式两份,其中一份交教务处,一份交学院办公室备案。